金融界2023年12月1日音讯,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佳鑫食品店因构成未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出售卷烟的行为及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被潮州市潮安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佳鑫食品店未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出售卷烟,一起也侵略了别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经查实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该店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施行法令》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构成了未经过合法途径出售卷烟以及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施行法令》第五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商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处分决议:责令当事人立马中止卷烟零售的行为;没收无证出售卷烟的违法来得到的737.4元;对未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卷烟行为处分款4000元;没收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来得到的260元;对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罚款15000元;没收黄鹤楼(硬金砂)、钻石(荷花)、南京(红)、利群(新版)、芙蓉王(硬)、七匹狼(红)、利群(蓝天)、牡丹(软)、云烟(软珍品)、南京(炫赫门)等多种卷烟。上述罚没算计1999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