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口以汉族为主,有回、满、东乡、藏等少数民族有36个。少数民族人口总数3520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1%。其间回族30900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7.8%,占全市人口的1.8%。
全市非流动人口为151211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708751人比较,削减了196641人,年均匀增长率为- 1.22%。
全市共有家庭户542351户,集体户13720户。家庭户人口为1453353人,集体户人口为58757人。均匀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8人,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 3.54 人削减 0.86 人。
全市非流动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70844人,占50.98%;女人人口为 741266人,占 49.02%。非流动人口性别比(以女人为 100,男性对女人的份额)由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 105.67 下降为 103.99。
全市非流动人口中,0— 14 岁人口为285816人,占 18.9%;15—59岁人口为 938550人,占 62.07%;60岁及以上人口为 287744 人,占19.03%;其间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211097人, 占 13.96%。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0— 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74 个百分点,15—59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82个百分点,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08个百分点(其间,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96个百分点)。
的人口为 22331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 为 22686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48779 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34371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含各类校园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6398人上升为 14769人;具有高中文化 程度的由 17289人下降为 1500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37635人下降为 2967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311 人上升为 28726人。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全市非流动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均匀受教育年限由 8.66 年上升至9.61 年。
全市非流动人口中,文盲人口( 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 为 49797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文盲人口削减 42839 人,文盲率[7]由 5.42%下降为 3.29%,下降 2.13 个百分点。
全市非流动人口中,居住在乡镇的人口为 855268 人, 占 56.56%;居住在村庄的人口为656842人,占 43.44%。与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乡镇人口增加 180636 人,村庄人口削减 377277人,乡镇人口比重上升 17.08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