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本报第13版刊登了一封题为《医保卡上为何没有钱》的群众来信,信中反映了洛阳市手表厂破产后,该厂职工的医保卡上没有按月返钱的情况。近日,洛阳市国资委致函本报编辑部,将文中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如下解释说明:
洛阳市手表厂破产后,由于破产财产变现资金和市政府返还的土地变现资金有限,在清偿完欠缴的养老金、失业保险金、解除职工劳务合同补偿金等一系列清算费用后,已没有资金解决职工医保问题。
为了实现职工病有所医,该厂破产清算组与市社保中心协商,签订了如下协议:该厂未退休职工可通过自愿自费参保的方式,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大病医保金4370元(按社平工资4.6%的标准缴费),退休职工每人缴纳大病医保450元,退休职工与未退休职工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在住院看病时能享受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平时社保部门不向职工医保卡返钱。若想医保卡上能按月返钱(每月20元左右),则应按社平工资8.5%的标准缴医保金。⑩8